家 >
了解你如何申请
基于就业的第一优先签证类别(也称为EB-1签证)适用于特殊能力的人士,优秀教授或研究人员,或跨国公司高管或经理。这个类别与其他基于就业的类别的区别在于 可用签证 通常是最新的。 此外,EB-1 签证申请人还必须 不 需要利用 劳工证明 这使其成为备受追捧的获得美国永久居留权的途径。如果每月 签证公告 申请 EB-1 的申请人,如果在美国拥有合法的非移民身份,也可以同时申请绿卡。
资格标准
每个职业类别都有必须满足的法律要求,本表对此作了简要说明:
类别 | 简要描述;简介 | 证据 |
非凡的能力 | 通过持续的国家或国际声誉,人必须能够在科学,艺术,教育,商业或体育方面表现出非凡的能力。必须通过广泛的文件在专业领域中认识到这些成就。不需要提供就业机会。 | 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10项标准中的3项,或提供一次性成就的证据(即普利策奖,奥斯卡奖,奥运奖牌) |
杰出的教授和研究人员 | 该人必须在特定学术领域的杰出成就中表现出国际认可。在该学术领域需要至少3年的教学或研究经验。申请人必须进入美国,以便在大学或其他高等教育机构中进行终身教职或终身教学的教学或类似的研究职位。 | 必须包括法律规定的至少两个标准的文件,以及未来美国雇主的雇佣提议。 |
跨国经理或执行官 | 在提出申请前的 3 年内,该员工必须在美国境外受雇于一家公司至少 1 年,且该员工必须寻求进入美国继续为该公司服务。该雇员必须在美国境外担任管理或行政职务,并受雇于同一雇主、该雇主的附属公司或子公司。许多申请人通常在 L-1A 但法律并不要求这样做。 | 美国申请人必须是美国雇主,其作为附属公司,子公司或在国外雇用该公司的同一公司或其他法律实体至少经营一年。 |
EB-1 签证的优势
- 简化流程:EB-1 申请人可免去劳工认证程序,从而加快获得永久居留权的速度。
- 优先权:作为第一优先类别,EB-1 签证的等待时间通常比其他类别短。
- 直接绿卡途径:在签证公告允许的情况下,申请人可以同时申请调整身份(I-485 表),从而无缝过渡到永久居留权。
- EB-1A 申请无需工作邀请EB-1A:EB-1A 下的个人可以自行申请 不带 美国雇主担保。
为什么选择 HarrisLaw 为您提供 EB-1 签证申请服务?
办理 EB-1 签证需要精确、专业的知识以及对美国移民法的深刻理解。在 HarrisLaw,我们的团队由一名委员会认证的移民律师领导,在协助领导者、研究人员和管理人员实现其美国居留权目标方面拥有数十年的经验。我们提供
- 个性化指导:量身定制的策略,以满足每个申请人的独特资质要求。
- 全面的案例准备:详细的文件和宣传,以提出有力和令人信服的理由。
- 无与伦比的专业知识:有成功申请 EB-1 签证的良好记录。
有关更多信息,请 联系我们 安排咨询,以评估上述EB-1类别中的一个是否与您或潜在的永久雇员相匹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