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美自由贸易协定(北美自由贸易协定)为合格的加拿大和墨西哥公民创建特殊签证类别,以便在专业水平上寻求商业活动的临时参与。
1992年8月,美国,加拿大和墨西哥签订了北美自由贸易协定(NAFTA),该协议规定加快每个国家的商务人员入境。根据北美自由贸易协定,指定的H-1B级专业人员可以根据北美自由贸易协定在TN非移民类别中受理。进入TN类别的专业人员可以在以下几种情况下为美国实体工作:
- 作为美国公司员工的专业人员可以临时为这些公司工作,并以相同的方式由他们支付 H-1B专业人士
- 如果自营职业者与提供专业服务的美国公司之间存在服务合同,那么自雇人士可以为美国公司工作。
- 作为员工的专业人士 加拿大 要么 墨西哥人 如果加拿大或墨西哥雇主与提供专业服务的美国公司之间存在合同(墨西哥公司的雇员不符合TN资格),公司可以为美国公司工作
H-1B签证的主要区别:
- 加拿大专业人员可以根据北美自由贸易协定进入美国,而无需H-1B类别要求的USCIS申请批准
- 只需在入境口岸提供他们从事指定职业之一的文件进入美国,并且他们拥有必要的教育资格,即可获得所列专业资格。
- 寻求TN身份的墨西哥国民必须在美国领事馆申请非移民签证。
- 不阻止有资格获得TN分类的自雇专业人士进入美国,为TN外国人以外的个人或实体所拥有的美国企业进行大量预先安排的活动。如果在寻求TN分类之前,专业人员已与美国实体签订正式协议以提供专业服务,则符合条件。正式安排可以是:(1)通过与美国实体的雇员 - 雇主关系,(2)通过自雇专业人员与美国实体之间签订的合同,或(3)通过专业外国人之间签订的合同雇主和美国实体。
要获得TN资格,预期的美国活动必须属于“北美自由贸易协定条约”所列的专业,并且外国人必须拥有必要的证书才能被视为一个条约所列领域的专业人员。请 联系我们 现在来确定您的专业是否是列出的专业之一。
逗留期限/延长逗留期限
初始逗留期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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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达3年 |
如果您希望在没有首先离开美国的情况下在初始逗留期限之后留在美国,您必须寻求延长逗留期限。如果您在美国,您的雇主可以代您提出请愿。或者,您可以在您的状态到期之前离开美国,然后,一旦到国外,您可以在CBP指定的美国入境口岸或在指定的预清关/飞行前检查站申请使用该美国。首次申请成为TN非移民申请时所需的申请和文件程序。
TN非移民的家属
任何陪同或“跟随加入”配偶和21岁以下子女可能有资格获得道明非移民身份。配偶和子女是:
- 不允许在美国工作,但允许他们学习。
- 授予道明的TD状态不超过授予主要TN非移民的时间。